京平拆迁律师 微信公号
房屋是我们安身立命重要的财产,如果遇到征收或市政规划,合法性是保障相关产权人权益的基础。2019年年初的时候,北京的蔡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难题。蔡女士是北京市房山区居民,2005年的时候,为了配合国企的安置,租赁场地进行房屋建设和改建,建筑面积共658.71平方米,此后蔡女士一直在这里居住至今。
2019年5月份,让蔡女士万万没想到的是,由于被举报房屋是违法建筑,房山区城管执法局向蔡女士下达了《限期拆除决定书》,决定书认定蔡女士的房屋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建筑,并令限期拆除。
蔡女士及其家人接到这份决定书的时候,很是担心,他们在这里住了接近20年了,突然自己的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现在自己不拆除的话,后期也可能会被强制拆除。面对这样的境况,蔡女士和家人感到深深地不安,经过辗转打听,蔡律师家人找到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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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平律师接待了他们,律师详细讲解了违法建筑认定和拆除的相关程序,特别是这份《限期拆除决定书》的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没有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到时候一旦被强制拆除,后期再进行维权就很被动了,甚至成为强拆定局就难以维权了。
听到律师这样讲解,蔡女士及家人,毅然委托了京平曹星律师、王屹律师代理自己的案件。
经过与当事人的一番详谈,作为在征地拆迁领域享有盛名的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凭借自己多年办理征地拆迁案件的经验,曹星律师、王屹律师很快便制定了最佳的维权方案。
维权第一步,详细分析、全面掌握案情,为维权打好堡垒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胸有成竹方能运筹帷幄。关于蔡女士的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京平律师首先要启动的是调查程序,从违法建筑认定的主体、认定的程序上进行调查,从调查中找到违法点。两位律师查阅《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结合蔡女士租赁场地建设房屋的背景、时间和原因,从法律关系和事实层面,多维度相结合来分析。再看行政机关下达的《限期拆除决定书》,律师发现此案的责任主体的认定存在诸多违法点,律师建议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两位律师坚持自己的代理观点,认为区城管执法局在涉案建筑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很大瑕疵。
首先,从事实层面来讲,房屋的租赁主体是蔡女士和儿子,租赁的是一家食品公司的场地和部分房屋,翻建的目的是供蔡女士居住,但是在“违建”的认定上,关于房屋的建设主体的具体认定,区城管执法局没有能够提供合法有效证据证明已经对此事实进行了调查;另外,区城管局提供的笔录也没有原告的签字确认。这些都充分说明,区城管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房屋的主体只是原告蔡女士一人,因此只以原告为行政相对人作出的限拆决定书属于事实认定不清,两位律师请求法院撤销《限期拆除决定书》。
维权第三步,收到胜诉判决,房子终于保住了,当事人笑颜送锦旗
在两位律师的专业代理下,人民法院撤销了行政执法局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书》,收到法院判决书后,蔡女士一家人非常高兴,自己这么多年居住的房屋终于是保住了。为此,蔡女士及家人特地给两位律师送来一幅锦旗,上书:公正为民、捍卫正义、专业精湛、厚德重法。接到当事人送来的锦旗,两位律师感受到了律师的职业价值。
最后,两位律师在这里也有几句心里话,想跟房屋被认定为违建的被拆迁人说几句。对于诸如违建认定的具体行政行为,对当事人的权益构成较大影响,当事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时,要经过主体调查、现场勘验、依法送达等程序,还要听取被处罚人的陈述、申辩。在这些环节中,行政部门不仅要保证行为实体上的合法性,也要严格根据程序正当的基本原则,保证程序的合法性。
另外结合这个案例,我们也发现律师在庭审中提出的观点非常专业,涉及到行政相对人主体的判断。在法律关系和事实上,都是比较难以发现的,如果不是专业的律师,没有长期在行政诉讼上的经验,是非常难以发现的。而行政维权的要诀就是针对违法性元素进行事实层面和法律层面的分析,而对于何为违法要素,只有相关的专业律师才能作出精准的判断。